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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G8安駕教室]
前陣子美國的一個案例分享
汽車駕駛惡意逼車撞倒打算超車的摩托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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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G8安駕教室]
前陣子美國的一個案例分享
汽車駕駛惡意逼車撞倒打算超車的摩托車騎士
被控告兩項重傷害罪
並裁定新台幣490萬元交保
(你沒看錯,交保金額就是這麼高)

反觀台灣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第43條第三項
駕駛人惡意逼車、或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等危險行為時,將當場禁止駕駛,並處新台幣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、吊扣牌照3個月及接受道路安全講習。

台灣好像便宜得有點過頭呀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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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torcycle + Creation +Education =G8IKER
直言不諱的機車網路媒體 可以說我們很G8沒關係 那是種讚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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